工程服务政策
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对本公司所承接的工程实行“质量三包”,即主机“包换、包修、包维护”,具体如下:
1.本工程保修期为12个月,自工程完工并通过甲方验收合格之日起计。保修期内,如系统发现故障,乙方必须在接到甲方通知之日起24小时内派员上门维修,保修期内提供的服务如下:
A.通常情况,乙方将在24小时内派技术人员上门维修,如遇暂时不能修复设备的,我司将提供替代设备,保证系统的正常运行。
B.任何时候,我司都将及时热情地解决提出的技术咨询问题。
C.每三个月一次,我司派专业人员上门免费对系统、设备进行检测与维护。
D.培训计划如下:自安装日起,我司将为甲方(需方)培训专职人员一名(如果有需要),让其熟悉布线走向、安装方式、调试技术等,同时对使用人员培训一次。
2.保修期届满后,甲方要求乙方维修而需更换设备的,以不高于本合同附件价目表中的价格适当向甲方收取相应费用。
3.售后维护费用:
A.保修期内属保修责任的维修和维护,一切费用(包括更换设备和元器件)全免;
B.保修期内非乙方责任造成的人为损坏和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的故障或损坏,如需更换设备或元器件的,适当收取其成本费,免人工及其他费用;
C.工程竣工验收后如甲方要求软硬件功能的改进、扩展需另行收费,但乙方应继续为客户提供最优惠的服务;
D.保修期届满后,乙方应提供优惠的有偿维护服务。
(注:具体保修期限与条款以双方签署的工程合同为准。)